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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
一、依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114年5月12日長庚院林字第1140500746號函辦理,詳附件1。

二、申請資格:

  1. 中低收入戶、低收入戶家庭中有需求之學生。
  2. 需就讀大學(不含研究所),或專科四年級(含)以上相關科系,且該科系畢業後可從事護理師、藥劑師、呼吸治療師、語言治療師、職能治療師、物理治療師 、資訊處理、醫療相關儀器維修、機電相關維運保養、工程/工務等。
  3. 除大學一年級新生外,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需達70分,若當學期有修習實習課程,實習課程分數須達80分,無記過、警告、申誡等懲處紀錄。
  4. 申請人需先申請政府學雜費補助,長庚體系補貼差額及政府不補助之項目。

三、收件期間:隨到隨審。

四、旨揭計畫詳附件2,請貴系協助公告,本組亦已公告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,欲申請者請備妥相關文件逕寄長庚醫療財團法人。

五、業務聯絡人:生活輔導組李健蘭組員,分機3436。